怎样确定继子与继父之间有抚养关系

生父去世,生母再婚,当时我已经成家并有小孩,我和母亲继父不在一个城市也不在一起生活,我每月一次替母亲取工资并送到她家,顺便看看两位老人,也会帮忙干点活,我母亲每月给我孩子200元(这个是母亲再婚时与父亲约定好的,因为当时孩子小,她再婚就不能帮我带孙子了),我逢年过节时也会去看望一下老人,但是我从来没给过老人钱,因为老人比我富裕,在继父病重期间,我去看望时赶上继父需要翻身时,我也会帮忙,请问这算不算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

第1个回答  2018-12-26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