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去世,生母再婚,当时我已经成家并有小孩,我和母亲继父不在一个城市也不在一起生活,我每月一次替母亲取工资并送到她家,顺便看看两位老人,也会帮忙干点活,我母亲每月给我孩子200元(这个是母亲再婚时与父亲约定好的,因为当时孩子小,她再婚就不能帮我带孙子了),我逢年过节时也会去看望一下老人,但是我从来没给过老人钱,因为老人比我富裕,在继父病重期间,我去看望时赶上继父需要翻身时,我也会帮忙,请问这算不算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