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A项,“大木采石场”是合伙企业,应当以企业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是有限责任。。】 ———————————————————— 我的问题是,大木采石场以 全部财产对 合伙企业(这里跟他合伙的是李某啊)债务承担责任, 难道 大木采石场 对李某承担 责任吗??不是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