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车户主和汽车保险的名字不用一致的。
1.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
2.如果其他人为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车主,投保时也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资料。(这种情况就是人们常说的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在理赔的时候,钱是理赔给保单上的被保险人。
备注:一般使用第二种情况会存在于父母给子女买车,但车主写的是父母的名字,为了便于出险理赔方便,可以把保单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以写为子女名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用你女朋友的身份证买的,发票上肯定也是她的名字了?办行驶证只能是用你女朋友的身份证了,不能用你的。用你的身份证办理属于过户,下乡的摩托车自购买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可以过户。
本人不去能上户,拿着她的身份证你去办理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3-23
省的麻烦都用你女朋友名字办 得了
第4个回答 2019-12-23
保险和户主必须是一个人啊这样有问题好理赔的
第5个回答 2020-11-09
汽车保险和汽车户主必须是一个的,不可以用你的女朋友的身份证进行购买,如果用你女朋友的身份证进行购买的话,上户的时候就必须要上你女朋友的户,如果想要再上你的户的话就需要过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