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监狱法》规定,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监狱对新收押的罪犯要在集训监狱进行集训两个月左右,考虑到服刑人员适应监狱生活的需要,集训期间,服刑人员不能会见、不能通讯、不能打亲情电话。集训过后,服刑人员会分至服刑监狱,监狱会向其家属出具服刑通知书,告知通讯地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