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辛丑条约》(与11国签的,包括日本)、《二十一条》、《何梅协定》等。
一、《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圆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条约简称《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中日友好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基本内容是: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条约有效期为10年。
条约的签订,开辟了两国长期友好合作的新时期。中日两国都没有宣布终止条约,所以条约一直自动继续有效。
三、《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美利坚合众国)、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德意志帝国)。
俄(俄罗斯帝国)、日(日本帝国)、意(意大利王国)、奥(奥匈帝国)、西(西班牙王国)、荷(尼德兰王国)、比(比利时王国)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
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四、《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
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
主要内容是:
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4、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五、《何梅协定》
《何梅协定》是何应钦和梅津美治郎往来的备忘录和复函。主要内容取缔河北省的反日团体和反日活动。这个协定实际上放弃了华北主权。
1935年5月,已通过1933年签订的《塘沽停战协定》将其侵略势力渗透到华北的日本帝国主义,又向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长何应钦提出对华北统治权的无理要求。国民党当局在日本的威逼利诱面前又一次屈服。
1935年5月29日,华北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日方代表开始秘密谈判。1935年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提出备忘录(日文为“觉书”),限三日答复。
何应钦经与日方秘密会商后,于7月6日正式复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对“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接受日方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
中日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中日之间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包括《马关条约》和《辽阳条约》。1. 《马关条约》该条约于甲午战争后由中国清朝和日本签订。根据条约规定,中国需承认朝鲜独立,并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同时支付巨额赔款。此外,日本获得了在中国开设工厂的特权,对中国民族工业造成了重大影响。这一条约对中国的...
中国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哪几个条约
《天津会议专条》、《马关条约》《交收辽南条约》、《辛丑条约》。一、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签订。主要是:1、中国承认朝鲜由日本控制;2、日本强占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3、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5、允许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设领事馆和工厂;6...
19世纪90年代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签订了哪一条约?
回答:《马关条约》,割让了辽东半岛,和台湾岛。辽东半岛迫于其他国家的压力,还给中国了,不过给了钱的。台湾岛则是日本战败后回归的
日本对中国的所有不平等条约按时间顺序
1896年中日通商行船条约 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1905年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 1914年中日民四条约 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
中日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一、《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与日本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规定,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同时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并赔偿巨额军费。此外,日本还获得了在中国开设工厂的权利,这对中国的民族工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一条约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使中国...
中国历史与日本签定了哪此较著名的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
日本侵略中国所有的战争和中日签订的所有条约有哪些?
甲午战败,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签订马关条约,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与日签订辛丑条约,1915年,袁世凯政府与日签订‘二十一条’,1935年,国民政府与日签订何梅协定……让我们永铭国耻。
中日甲午战争签订了什么条约
2. 该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3.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也满足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4. 条约内容包括: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
中国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哪几个条约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不合理条约。《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的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日俄《朴茨茅斯条约》中给予日本的各项权利。设立“中日木植公司”,允许日本在鸭绿江右岸地方采伐林木。日本得继续经营战时擅自铺设的安东(今丹东)至奉天的军用铁路至1923年,届期估价卖给中国。日本得在营口、安东和奉天...
中日双方订立了什么不平等条约?
条约简述: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4、所有中国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