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上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4-03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3、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扩展资料: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

4、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第2个回答  2021-03-23
个人工资达到5000元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是为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印发的通知。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税率级。
第3个回答  2014-04-11
劳动者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超过3500元的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活费用需求,我国设立最低个人所得税免征标准为3500元,超过3500元的部分依照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
第一,个人所得税设立最低免征标准。
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除了扣除五险一金费用外还需扣除3500元的免征标准。为了保障我国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我国设立了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标准,劳动者若工资低于3500元,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人所得税比例计算。
在工资已经扣除三险一金以及免征额后,所多出的部分需要按照税率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征集标准根据数额分为6个阶层,界限分别为0元,1500元,3500元,4500元,8000元跟900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税率根据相邻两个数值界限的不同而不相同,每相邻的两个数字界限中间所含区域的个人所得税率分别为3%,10%,20%,30%,35%以及45%。
第三,需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比例进行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循的义务,拥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需按照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进行相对应的税收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循的义务,计算方法是将工资扣除三险一金以及3500元免征额后,超出部分按照比例与税率相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税款纳税申报期满次日起至补缴税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日加收。纳税人在补缴税款期限届满前补缴税款的,利息加收至补缴税。
第4个回答  2022-03-25
工资5千元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2018年10月份之后,只要工资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5个回答  2022-03-08
工资5千元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2018年10月份之后,只要工资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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