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恶意透支的非法占有目的

如题所述

  1.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也是信用卡得以存在和运作的制度基础。对于什么是善意透支,学界一直存在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善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有人在银行设定透支金额限额和规定透支期限内透支的行为,即持卡人遵照信用卡章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限额和规定透支期限内透支,并及时偿还透支款项和透支息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善意透支应该包括正常的善意透支,即包括第一种观点;也包括善意的不当透支,是指持卡人虽然超越了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规定的限额或期限透支,但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银行催收后,能够及时归还透支款项及支付透支利息的行为。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善意不当透支的行为人虽然超越规定透支,但其一般是无意的,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持卡人仍需依事前与银行签订的合同规定和协议加倍偿付利息。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由此可见,恶意透支必须有两个要件:一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透支后经银行有效催收仍拒绝归还。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不同点在于透支的目的是否意欲非法占有透支款,前者是为了先用后还,在信用卡发行机构允许的条件内进行透支,而且行为人有在期限内归还透支款和利息的内心意思,而后者是意欲将透支款非法占为已有。根本不想归还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归还。犯罪性恶意透支属于恶意透支,当然在认定时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有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违法行为,但不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项的目的时,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而应定性为善意透支中的不当透支,承担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根据2009年司法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按照上述规定,“超期限或限额”的透支要转化为犯罪性的恶意透支,必须是持卡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即为恶意透支。因此,在审查起诉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发卡银行催收后是否归还来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同时,2009年司法解释规定了应认定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行为,包括: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在推定过程中,要注意区别具有主观恶性的拒不归还与存在合理的客观因素的不能归还,前者是主观不愿,属于恶意透支,后者是客观不能,本质上属于善意透支中的不当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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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7
一般逾期3个月以上,银行又多次追讨无果。一般就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了。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对于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从客体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主观方面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有下列要件构成:(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

恶意透支的界定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在透支金额超出限制或逾期未偿还信用卡账单的情况下,经过银行催收依然拒绝还款的行为可视为“恶意透支”。此时,若涉及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以及两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
恶意透支认定条件如下:1、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拒不还款,二者兼备,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要素之一;2、信用卡诈骗是公诉案件,银行起诉只能追究民事责任,法院不会主动判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

满足几点会被认定成恶意透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将被视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有下列要件构成: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2、...

信用卡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
一、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其信用卡额度或还款期限,故意不归还透支款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信用卡市场的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二、伪造信用卡 伪造信用卡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制造或复制他人信用卡,然后冒用其名义进行消费或取现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

如何准确认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如何准确认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律师解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认定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仅仅因为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而判定,需要综合其他表现做出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

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恶意透支,是一种犯罪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条件:1.发卡银行两次催收。2.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两次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被催收...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认定标准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如何认定构成恶意透支,构成恶意透支会怎么处罚?
(一)我国法律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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