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一议: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都大大发展了,为什么?(提示,可以从管理体制改变,生产经
第一,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不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会产生许多弊端和无法克服的矛盾:1.在我国,土地共有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如果废除共有,将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2.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人地关系紧张,如果实行石油,大量农业用地将转为其他产业用地,耕地面积将会更加紧张,危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也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极大的威胁;3.如果实行私有,分散的小农占有会成为土地集中或规模经营的主要障碍,土地流转的凝固程度将比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都高; [8]4.实行私有可能采取的形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将土地卖给农民,但农村土地是在农业生产高级社建立时,农民无偿入社的,现在又让农民购买,于理不通,况且绝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另一种是无偿划分,这种方式将使土地无偿使用造成的弊端更加突出,而且会使一系列矛盾激化,实施成本太高。[9]5.从世界经验看,当前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逐渐摒弃土地私有,出现了实行土地国有化的主张和趋势。以上可以看出,土地私有化在我国既没有生存的意识土壤也不具有可行性。
第二,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虽然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但依然有许多无法克服的矛盾。集体所有只是一种“摆设”,事实上国家是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加上“集体所有”只会多一些权力寻租的机会,少一些对农民切实的保障。我国农村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也反映了这一点。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方式虽然是好的,但出发点有问题,依然会有产权不清晰,权力寻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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