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
全国统考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师资格考试: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参考资料教师资格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