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还能再跟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原来单位拖欠我的工资达半年多为此我离开了原来的单位,现在双方都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我也不能老拖着,现在再跟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行吗

第1个回答  2010-11-08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劳动者是不可以与两家企业同时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请你赔偿。
2.你应该到劳动仲裁,申请撤消原来的劳动合同,再重新办理。
3.旧合同如果未撤消,社保,医疗保险等都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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