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前交通事故 我在支线和一正在修路的主路上的车发生事故 对方后车门和左侧传动轴受损,我正面保险杠水箱冷凝器车灯什么的全烂 当时交警过来后 拍照拿走证件 我们都报了保险公司 现在车已经在修 保险公司定损 我9970 对方6500还有对方说车备箱里有价值1W多的设备损坏 一直没有时间去交警队签责任认定
现在约定下星期一去交警队 对方说咨询过这种情况是属于同等责任 请问 同等责任下 现在车快修好 修车钱由谁先垫付 自己垫自己的 还是一半一半 然后保险公司那边程序又怎么走 修车发票怎么办 保险赔付的钱打谁卡上 因为涉及两家保险公司 望大神解答
如果那损失的一万多设备不计,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垫付我一半的修车费,双方各拿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