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领结婚证,妻子多年不回家,还与其它男人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吗?

如题所述

“妻子”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还要看这个“妻子”是否是合法妻子?“妻子”还有合法不合法一说?有,同枕共眠的女人都可以称之为“妻子”,在我国领取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妻子”只会有一个。为了方便给大家说清这个问题,先讲一个案例。

一、案例:

这是一个早婚案例,1992年9月,年仅17岁的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因女方未达到结婚年龄,双方当时也没有领取结婚证。1993年双方生育一女后,因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两个发生矛盾。张小妹执气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刘哥哥日思夜想,最后从朋友处打听到小妹的消息。1998年前后张小妹结识一外地丧偶男性邓某,两人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刘哥哥心里还放不下小妹,通过中间人劝说她回家,过去的事既往不咎。可张小妹铁了心就是不回来,刘哥哥选择了报警,向公安机关控告张小妹与邓某构成重婚罪。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张小妹与邓某不构成重婚犯罪事实,撤销立案。刘哥哥对此不解,张小妹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共同生活,为何不构成重婚罪?

二、以案释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张小妹与刘哥哥、张小妹与邓某是否属于合法婚姻?

1、张小妹与刘哥哥的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个时间点之后的,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回事。这里指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不存在血亲关系、不患有不宜不结婚的疾病。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直到离家出走,张小妹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所以他们两人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

2、张小妹与邓某的关系:

张小妹与邓某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也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属于同居行为。

3、事实婚姻也会构成重婚罪:

从以上分析来看,因为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张小妹与邓某也就无“婚”可重,即便与他人同居生子也不算。相反,如果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构成事实婚姻,张小妹与邓某不管是否领取结婚证,只要以夫妻名义公开、持续的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三、事实婚姻如何解除?

给大家再聊一下事实婚姻的解除问题,有点复杂。想解除事实婚姻的,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因为他们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权利和义务去调查事实婚姻状况的。想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今天去领结婚证,明天去领离婚证,法律也是认可的。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事实婚姻之初就没有登记结婚,双方是否可以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协商解除呢?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认为,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已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否则按重婚论处。(注:短暂的同居行为,不构成事实婚姻。)

有些人对此可能不理解。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就会对婚姻当事人进行法律保护,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约束,哪有不尽义务只享有权利的!举例说明,男方死亡留下巨额钱财,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妻子名义继承男方的遗产,而同居中的女方就没有权利继承男方遗产。所以,事实婚姻的结合是自由的,“离婚"是要受到约束的。

当然,双方协议分手,互不找后账,也没人去管这事!


注:此文涉及的法律规定,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结束语:

结婚证,不但是约束婚姻当事人的紧箍咒,也是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法宝。四哥提醒年青人,为了你的婚姻安全,上车不要忘记扣好安全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07
构不成重婚罪,因为没领结婚证,谈不上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护。
第2个回答  2020-10-28

这种情况要看是不是有事实婚姻,如果是有事实婚姻的话,就算是没有结婚证也是构成重婚罪的。下面就给大家说一个案例,让大家更好的去了解事实婚姻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应该都不是很了解什么是事实婚姻?其实事实婚姻不是单纯说两个没有领结婚证的然后还生活在一起就是事实婚姻,其实事实婚姻是一种专业的术语,这里面包含了很多种情况,还有一些特定的含义在里面。

接下来说一起案例

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农村,当地基本上都是早婚,17-18岁的男孩女孩都会选择结婚,但是这个年纪并没有到法定的婚姻登记年龄,所以17岁的女孩张某就跟一位18岁的男孩刘某结婚了,当时也举办了婚礼。之后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之后生了一个女儿,日子就这样过着,然后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家庭生活的矛盾越来越多。后来张某就外出打工去了,经常不回家,刘某就到处去打探张某的消息。几年过去了,没想到张某居然跟另外一个男子邓某好上了,两个人一直在一起生活,并且还有了一个男孩,刘某找了人想要劝张某回家,但是张某就是不想回去。最终刘某就把张某告了,罪名就是重婚罪。

那么张某到底构不构成重婚罪呢

由于张某和刘某办了婚礼,所以的亲戚都知道两个人是婚姻关系,并且两个在一起生活后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下已经是事实婚姻了,在这个期间如果张某和另外一个男子又以结婚的名字生活在一起的,然后有生下了孩子,那么就是重婚罪了。但是张某和另外的这名男子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并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就没有构成重婚罪,只是非法同居而已。

事实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应该怎么办呢

这样的情况首先要起诉解决,要提供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证据,这样的话法院才会有证据来判是不是事实的婚姻,然后如果认定是事实的婚姻之后在婚姻开始到目前的阶段,婚内的财产才是考验依法进行分割的,如果要是证明不了是事实婚姻的话,财产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有一切问题,之后法院会要求双方去补办结婚登记,在补办了结婚登记以后,就正常的去走离婚的程序,如果要是不去补办的话,那么就会按解除同居的关系进行处理。

看到这里也提醒大家,对待婚姻一定要认真,如论是何种情况都应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这样才可以避免任何的伤害,希望大家都可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第3个回答  2020-10-18
不构成重婚罪,因为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没有婚姻关系,而事实婚姻像这种情况是法律不承认的,所以像这样的情况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只有领过结婚证没有离婚又再次结婚的才构成重婚罪。
第4个回答  2020-10-18
不会得,在法律上来说,只有结婚证书等一系列证书齐全,发生了与其他人同居等行为,并且再次结婚,才会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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