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不同居不联系有个女儿该怎样离婚,女儿一直跟着父亲,那女儿该判给谁,

如题所述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因素
为了充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法律的规定、立法的原则和精神,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慎重作出决定。具体而言,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牵涉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因而,可由母亲抚养年幼的子女,而当子女成熟至性别认同阶段,再根据子女意愿考虑由同性别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因素。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对审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根据《婚姻法》及《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1)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三、四条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⑤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考虑子女意见确定
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如果子女是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已经具备初步辨识能力及责任能力。
(3)协议子女轮流随父母生活
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后如仍在同一地区居住生活,在不改变子女学习环境和不影响子女生活安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4)在离婚诉讼中争抢或拒绝抚养子女
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双方均争抢或拒绝抚养子女的,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待离婚案件审理终结,再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由于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若双方发生争养子女的纠纷时,不能一概剥夺过错方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权利义务,子女的利益不能因父母婚姻的破裂而受到损害。那种不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将未成年子女一律判归无过错方直接抚养,以此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和对无过错方的补偿的做法是错误的,其实是在漠视子女的利益。当然,如果父母一方曾经存在对子女的不当行为或不法行为时,如虐待或伤害子女、恶意不履行抚养义务等,则不宜令其直接抚养子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0
既然女儿一直跟着父亲,如果你们离婚的话,很大可能女儿会选择继续跟着父亲,除非你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更适合女孩成长,而且女孩在感情上偏向于你,否则很难争取抚养权的
第2个回答  2019-01-09
直接到法院起诉,并拿出分居三年以上的证据,并且不需要调解,坚持离,就行了,孩子应该会判给父亲,根据年龄情况,你得出扶养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09
建议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准备好分居的证据,孩子判给谁要参考很多因素比如经济状况,孩子接受教育的便利程度,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按照你的表述孩子给父亲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4个回答  2019-01-09
把不好的都改了

十一年不同居不联系有个女儿该怎样离婚,女儿一直跟着父亲,那女儿该判给...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1)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三、四条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

...外面的女人一起住,家有一女,已成年,如果起诉离婚,
向你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建议事先收集男方在外地财产的证据,以便离婚时做为共同财产分割。女儿已成年,离婚时无需处理抚养权问题。如果男方与外面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你可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重婚自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

因父母离婚女儿几十年都不和父亲来往 父亲去世后女儿有分割财产的权力吗...
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父母包括...

我和我老公分居好多年了,他也没有问过女儿。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带着孩子...
你好,这种情况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

如果父亲十年没有养育儿女,应该出抚养费吗
检察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在审理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甲男拘役6个月,同年8月甲男出狱后,又一纸诉状将乙女告上公堂,要求与乙女“离婚”,而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却以解除甲男与乙女非法同居而结案,那么这就产生了冲突,刑事上认定重婚罪以事实婚姻为基础,而民事上却认定为非法同居,为什么一案在同一法院却有两种不同的...

男到女家没结婚,抚养女儿十二年,法律怎么说?
没有结婚,即没有正式的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分手不再同居时,拿走各自的东西和个人财产即可;二、其女儿如果是同居的男女双方所生,男方抚养自己的女儿12年也是应该的,是婚姻法规定的义务。如果男方抚养的是别人的女儿,可以折算出抚养费,由其女儿的法定监护人给付。

有一同居女友十一年,生一女儿一直没有结婚是否会引响自己的财运了?_百 ...
由于同情你有11年了,声音女儿一直没有结婚,是否影响到自己的财运?说实话,你竟然同居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还没有领结婚证的话,我就觉得你的孩子直到上学的话,我给你讲,可能会影响到地方,所以我建议你们都已经在一起11年的,要自己的孩子了,我就觉得不对,最起码对得起孩子,对不对?要不然...

我和我老婆生活几年没有领结婚证明但有个女儿,现在他背着我和别人领了...
我和我老婆生活几年没有领结婚证明但有个女儿,现在他背着我和别人领了结婚证,还生有一儿子,他算不算犯你老婆犯有重婚罪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

两个人在一起了15年有一个女孩我们没有结婚证,现在我要和他分开要办离 ...
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因为,根据你们在一起的时间“15年”,确定你们同居的时间晚于新《婚姻法》实施,属于非婚同居。但是,你除了说到同居时间外,你还说到了“女儿”。因此,即使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你们也需要就女儿的抚养问题签订一个协议。协议可互相约定后,写成书面文字保存。当然,如果你们无法就女儿...

近亲属同居几年了有个共同的女儿,孩子一切正常可以永远在一起生活吗...
你好,有一个共同的女儿,一切正常,可以永远生活在一起,只要感情稳定。也是一份美好的爱情。因为近亲属结婚生育子女出现问题的是有一定的概率,但不代表全部都有问题。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只是不鼓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