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遗嘱是一个个人重要信息的存储和传递平台,用户可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文件、资料、数据保存在网络遗嘱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如果万一用户发生意外状况离世,网络遗嘱网,将把用户存储在保管箱内的所有信息传递给用户的指定联系人。从属性来看,网络遗嘱应属于自书遗嘱,而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时,需要两个以上不相干的见证人在场,没人能证明立网络遗嘱时,谁在计算机旁敲下那些遗嘱,便无法审查其真实性,所以使用网络遗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就目前来看,网络遗嘱只能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渠道,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确实需要订立遗嘱,应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网络遗嘱之所以不被法律“待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网络遗嘱不具备法定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无法确定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网络遗嘱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易被篡改和删除。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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