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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