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实行籍随人走的政策。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扩展资料:
单招要求规定:
1、学生要参加单招考试必须要先进行普通高考报名,拿到准考证才行,每年的3月份是专科学院单独招生的报名时间,学生要先登陆自己想报考的学校官网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