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法。父母不给生活费【经济费用】是否触犯法律条约?

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法。
关于,父母有承担费用的能力,但不给生活费用这类经济问题。
是否,触犯法律?

第1个回答  2014-10-18
我想,你可能说的是零花钱,而不是生活费。孩子跟随父母生活,父母给孩子吃饱饭、穿暖衣并根据家庭能力让孩子接受相应的文化教育,这是父母应当承担的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并不规定父母应当给孩子多少零花钱。
比如,父母很有钱,他有能力给孩子每个月一百万元零花钱,而孩子只要求父母给他每月一万零花钱就好了,父母拒绝了孩子的要求,这个不违反法律。

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父母离婚了,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未按约定给付生活费,这个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生活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8
要看您是做什么的而定啦。
第3个回答  2014-10-18
父母对未成年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无法放弃。应该讲是违法了。
第4个回答  2014-10-18
你不和父母一起生活吗?为什么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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