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期间,孩子被男方抢走,不让看,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3-01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原文出处: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第2个回答  2016-05-04
男方不懂事,大人离婚只是大人的事,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第3个回答  2016-05-04
找法院或妇联
第4个回答  2016-05-04
走法律程序
第5个回答  2016-05-04
告他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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