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共家通用语言文字
(200010月31第九届全民代表务委员第十八议通
200010月31华民共主席令第37号公布
自20011月1起施行)
第章 总则
第条 推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家通用语言文字社更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制定本
第二条 本所称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规范汉字
第三条 家推广普通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习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权利
家公民习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各级民政府及其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推广普通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应利于维护家主权民族尊严利于家统民族团结利于社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家颁布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家通用语言文字社应用支持家通用语言文字教科研究促进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丰富发展
第七条 家奖励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突贡献组织
第八条 各民族都使用发展自语言文字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依据宪、民族区域自治及其律关规定
第二章 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
第九条 家机关普通规范汉字公务用语用字律另规定除外
第十条 校及其教育机构普通规范汉字基本教育教用语用字律另规定除外
校及其教育机构通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规范汉字使用汉语文教材应符合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第十条 汉语文版物应符合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汉语文版物需要使用外语言文字应用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普通基本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语言播音用语须经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规范汉字基本服务用字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文字并同使用文应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普通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列情形应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用语用字:
()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境内销售商品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信息技术产品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符合家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关规定列情形使用言:
()家机关工作员执行公务确需使用;
(二)经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需要使用;
(四)版、教、研究确需使用
第十七条 本章关规定列情形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文物古迹;
(二)姓氏异体字;
(三)书、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招牌手书字;
(五)版、教、研究需要使用;
(六)经务院关部门批准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 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拼音案》作拼写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案》名、名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统规范并用于汉字便或能使用领域
初等教育应进行汉语拼音教
第十九条 凡普通作工作语言岗位其工作员应具备说普通能力
普通作工作语言播音员、节目主持影视剧演员、教师、家机关工作员普通水平应别达家规定等级标准;尚未达家规定普通等级标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外汉语教应教授普通规范汉字
第三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务院关部门管理本系统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
第二十二条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关部门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
第二十三条 县级各级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进行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 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 外名、名等专名词科技术术语译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关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第二章关规定按照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使用语言文字公民提批评建议
本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员用语违反本第二章关规定关单位应直接责任员进行批评教育;拒改由关单位作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第二章关规定由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拒改予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干涉习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并予警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自20011月1起施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