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买我车人说车子报废期怎么办 我的车摩托车属于连环买卖没过户,我把车卖给下家时即将到报废期,下

开庭时买我车人说车子报废期怎么办
我的车摩托车属于连环买卖没过户,我把车卖给下家时即将到报废期,下家又把到报废期间的车又转卖了,最后出了交通事故,在我不知情下事故科协调解决了,肇事司机打了欠条给死者家属。1年后我和买我车的人收到了法院传票!开庭时买我车的人咬定说买我车时就到了报废期了,我该怎么办?(有买卖协议复印件,原件找不到了)

机动车属于动产,只要签署了协议,之后所有责任由买方完全负责,和你不发生任何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谢谢,但是买我车人在法庭上说我卖给他时就已经到报废期了

谢谢,但是买我车人在法庭上说我卖给他时就已经到报废期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