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扩展资料:
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6、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建设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基金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
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是属于地方性规费,计提的基数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是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水利建设资金属于地方性规费,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义务收入。 根据《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是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2、次月收到银行一户通托收单时:
借: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建设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公共服务网—水利部关于印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上缴水利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可计入成本。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事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应当划转水利建设基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收费还贷,下同)、公路运输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公路养路费及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按照每年定额2200万元的标准划转,其余均按3%的比例划转。
全民所有制单位、非本村集体单位和个人使用专业菜地、水浇地、水田、旱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每亩分别一次性征收1000元—1200元、800元—1000元、500元—700元、300元—500元的水利建设基金;占用土地每亩一次性征收200元水利建设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进行划转。非农业建设征收(用)、占用耕地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报解和入库由各级国库或代理国库办理。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挪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上缴水利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可计入成本。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事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应当划转水利建设基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收费还贷,下同)、公路运输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公路养路费及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按照每年定额2200万元的标准划转,其余均按3%的比例划转。
全民所有制单位、非本村集体单位和个人使用专业菜地、水浇地、水田、旱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每亩分别一次性征收1000元—1200元、800元—1000元、500元—700元、300元—500元的水利建设基金;占用土地每亩一次性征收200元水利建设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进行划转。非农业建设征收(用)、占用耕地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报解和入库由各级国库或代理国库办理。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挪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基金税率
上缴水利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可计入成本。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其中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入基金预算的840501科目;其他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入基金预算的840509科目。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利建设基金专用票据”,实行税费同征的地税部门可以用税务票据代替。各级财政部门划转水利建设基...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管 ...
其交纳标准为:西安市郊区每亩7000元至10000元;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郊区每亩5000元至7000元;其他各县(市、区)城郊区和工矿区每亩3000元至5000元;本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占用专业菜地办企业的,按上述标准的70%计征;
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基金税率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文内容
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可计入成本。第八条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以下简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