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6-14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我们驾驶员驾车一天中要经过几个“危险时段”,应引起驾驶员的高度重视:
1、中午
大约在11时—13时。此时由于人的大脑神经已趋疲劳,导致反应灵敏度减弱,加之有的司机急于赶路,把本该吃饭的时间一拖再拖,饥肠辘辘,手脚发软,极易发生意外。同时,午餐后人体内大量血液集中作用于胃肠等消化器官,脑部供血相对减少,会出现短暂的困倦感,应休息一会儿,千万不要急于加班开疲劳车。
2、晚饭后
大约在18时—22时。该时段通常为夜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因为现在人们的夜生活丰富多彩,除了一般的晚宴外,还有跳舞、唱卡拉OK等娱乐活动,此时,不论是行人还是驾车人都十分疲倦,安全意识薄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3、午夜
大约23时—3时,此时万籁俱寂,万物处于“休眠状态”,路上行人车辆稀少,驾驶员易产生麻痹心理,此外,这段时间为全天温度最低时刻,易导致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手足血管神经僵硬、麻痹。这些都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驾驶员无视交通法造成的,其中以饮酒后驾车最为严重。所谓“饮酒后”,一是指不论饮量多少,只要饮用了含有酒精的酒,包括白酒、啤酒或果酒等,时间在八小时以内的,均为饮酒后;二是酒精检测器检测,看血液中是否含有酒精成分,含有酒精成分的则为“酒后”。那么,为什么规定酒后不准驾驶机动车呢?因为机动车是一种速度快、冲力大的交通工具,它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的交通情况,要在0.75秒内做出迅速的判断,并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才能保证交通安全。饮酒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一是驾驶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二是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所以,我国《道路交通法》中规定禁止酒后开车。可有人误认为禁酒只限于白酒,实际上凡是酒类都含有酒精成分,如啤酒含3%至5%,葡萄酒含10%至15%,白酒含50%至60%。据统计,驾驶员酒后开车,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由于酒后开车,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危害极大,因此,我国把酒后开车按严重违章论处。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交通事故的偶然性。为了减少大家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节约大家的宝贵时间,我重点给大家讲一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什么办,什么情况下使用交通快速处理程序即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它范围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事实清楚,财产损失3万元(含)以下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并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为,一般处理程序:《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当场调解→《事故认定书》记录调解结果→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的处理程序为:《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规定的18种行为,填写《事故认定书》使用格式化文书,其他使用非格式化文书。填写《事故认定书》内容为:一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二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确定当事人损害赔偿责任;三是调解结果;四是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结果”具体记录内容为:损失情况、损害赔偿项目或数额、当事人分担数额。但我们交管局强调,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第2个回答 2008-06-07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水的安全
1、 不得到海边、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洗澡。
2、 不得随同大人到海边、水库、方塘等地方钓鱼。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第3个回答 2008-06-16
一、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第4个回答 2008-06-18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第5个回答 2008-06-06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远离高压带电体。
(二)、防止落物伤害
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道路行走,必须戴安全帽。
2、起重装卸、吊运物品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