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3-03
看你的经济实力了,如果不差钱,甩给他20万,请她走
第2个回答 2015-03-03
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你没有义务给,她更没有权利要。没必要理她。送她一个字,滚!
第3个回答 2015-03-03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请问这位施主:您有必要去满足一个精神病的无理要求吗?20万?就是2块钱,也得留给将来那个能带给你幸福的女人去花!这个精神病,她不配!
追答如果您想明白了,望采纳,谢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1
我跟男朋友三年了,我分手都没要分手费。那女的骗你钱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15-03-03
怎么会有这种人?不给,绝对不能给,你不跟他要就对了,她还跟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