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一个门面,现在租房东房子(二房东)的人要5万转让费。可是问了下和房东签合同只能签一年,合同条款很简单就3条:1,租期、2,租金多少、3租金交纳方式.。看了七八个门面合同都是这么简单,根本没有一份严谨的合同,没有任何违约责任之类的条款。 在这种没有正规合同的大环境下我最大的转让费风险的顾虑: 1,房东在租期内收回或卖掉房子,我的转让费将血本无归! 2,下一年房东的租金我接受不了,我的转让费将血本无归! 3,好像根据合同法规定:在没有得到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我无权转让转租该门面。要是这样到时我就无法转让。即便房东让我转让,房东要是心里不想让我转租,那么他说说“租给你是2千一月,下个人租要8千一月”那样的话没人敢接手。我的转让费仍然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