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6-30
在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库区移民将有84·62万人搬迁,考虑到人口自然增长因素等,到2009年工程建成,大约共需动迁113万人。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这一工作,于1993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根据三峡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和移民安置的整体安排,三峡移民分为一期移民和二期移民进行。
一期移民自1993年开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库区各级的积极努力,整个移民任务已顺利完成,确保了大江截流如期实施。二期移民工作也已从1998年起全面启动,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本着“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安置与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三峡移民的下一步安置工作将从鼓励和引导库区移民外迁安置着手,加大外迁安置工作力度。
从目前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情况看,全库区移民外迁安置人数将由原规划的8.3万人,增加到12.5万人。其中:湖北省2.5万人,全部在本省非库区县安置;重庆市10万人,在本市非库区县安置2万人,投亲靠友、自主分散安置1万人,出市外迁安置7万人。重庆市三峡库区出市外迁安置的7万名移民,将分配给四川省9000人,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各7000人,上海市、福建省各5500人,安徽、江西、湖南省各5000人。上述11个省、市各选择一两个县进行接收外迁农村移民安置试点,每个试点县接收安置150户,约600人。三峡移民外迁安置工作截至2003年上半年将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