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有什么区别?

它们各是什么意思,又有什么区别呢?

实体税法主要介绍不同税种的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等,实体法中规定各个税种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和减免税等等,比较具体的内容,通俗的说就是某个税种的相关政策规定。程序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实体法的实施,规定了征税程序上的问题。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就是《征管法》,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等。简单的说,税收实体法规定了那些行为应该纳税,以及怎样计算税额等问题;税收程序法规定了按照怎样的程序来交税的问题,以及税收征管中的日常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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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9
「「内容提要」本文主张广义国际税法学说,认为国际税法是调整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主要从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客体、主体、法律规范的构成和原则等方面,比较分析了国际税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相区别的特征所在。「关键词」国际税法、调整对象、法律特征国际税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独立法律分支,是调整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税法,或称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下述五个方面。一、关于调整对象问题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从发展趋势来看,国际税法总是同时对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进行共同调整的,已经很难明显区分出国际税法只调整其中一种关系而不调整另一种关系。尽管从单个的国际税收法律规范来看,其调整对象的单一性仍然存在,但已显得模糊了。“国家对跨国纳税人具体征收的每一项税收,其中既包括了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的征纳关系,也涉及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注:参见余劲松主编:《国际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15 页。)。因为无论如何,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必然最终要在国家的涉外税法中体现并依据这些涉外税法才得以实施;而国家在制定或修改本国涉外税法时,也必须考虑到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以及有关的国际税收惯例,创造本国涉外税收法制与国际税法相衔接的“轨道”,从而使本国的涉外税法不可避免地带有“国际性”的烙印。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二者虽然作为一个整体成为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但在整体的内部,二者的地位又稍有不同。这在于:从国际税收关系的形成来看,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的出现早于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产生,后者是以前者为逻辑前提而导致的必然结果。所以,我们在表述上总是把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放在前面。然而从关系的本质来看,尽管国家的涉外税法具有鲜明的“国际性”,但同时也是其国内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涉外税收征纳关系与国内税收征纳关系并无本质不同;而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则从根本上促成了国际税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独立法律分支的最终形成并成为其区别于国内税法的本质特征。需要单独加以说明的是,我们对国际税法概念中的“涉外纳税人”以及“涉外税收征纳关系”的表述,与目前国内其他学者使用的“跨国纳税人”和“国家与跨国纳税人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表述有所不同。因为在有关国际税法的客体和渊源等方面的问题上,我们主张国际税法所涉及的税种,不仅包括所得税、财产税,还包括关税等流转税。这样,在国际税法的概念中仍旧使用“跨国纳税人”和“国家与跨国纳税人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表述就未免有失偏颇,不足涵盖上述税种。当然,国家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这两种关系以及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的紧密结合,是国际税法区别于其他所有法律部门,包括上一级法律部门,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同一级法律部门,如国内税法、国际经济法其他法律分支的根本特征。可以认为,国际税法的其他大部分特征均派生自这一根本特征。二、关于客体问题我们认为,国际税法的客体包含着具有递进关系的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层面,国际税法中的征税对象。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要弄清的是:国际税收法律关系涉及哪些税种或者说国际税收关系会发生在哪些法定税种上?目前,存在着狭义说和广义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主要发生在所得税上,在某些国家,也会发生在财产税和遗产税上。因此,国际税法的客体就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在关税等流转税方面,因为流转税的征税环节的地域性质往往同国家的地域管辖权相吻合,一般不会发生不同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征税的现象,所以,关税法等流转税法是不包括在国际税法中的(注:参见高尔森主编:《国际税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 )。后者则认为除了狭义说所涉及的税种法以外,关税法等涉外性的流转税法也包括在国际税法中(注:参见王传纶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16页。)。

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上的区别 税收程序法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主要内容上的区别 税收程序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

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有什么区别?
实体税法主要介绍不同税种的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等,实体法中规定各个税种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和减免税等等,比较具体的内容,通俗的说就是某个税种的相关政策规定。程序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实体法的实施,规定了征税程序上的问题。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就是《征管法》,主要...

什么是税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指的是针对税制、课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等实体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的是征纳双方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目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关于各税种的法律规范。程序法指的是税款征纳和税收管理方面的...

怎样区分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
1、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2、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

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谢谢
1。、从规定内容的不同,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而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

什么是税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税法上的实体法指的是针对税制、课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等实体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的是征纳双方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目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关于各税种的法律规范。程序法指的是税款征纳和税收...

请问税法基本法,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和联系
他们的关系其实就是税法的适用原则。1、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时税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及税法基本法是总纲性的,其在法律效力具备最高权威...

程序法和实体法怎么区分理解呢?
一、性质不同 1、程序法 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2、实体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二、内容不同 1、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2、实体法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三、...

什么是税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人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税法包括税收法令、条例、税则、施行细则、征收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的规定。税法适用原则税法适用原则包括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和程序优于实体原则。1.法律优位...

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怎麽理解区分?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各种实体税法,是规定各种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以及税款缴纳期限等的实体法律。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等等。税收程序法主要是规定征收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的法律,目前最典型的是《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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