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未约定的,应当按月发放工资;辞职的应当在离职当日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追问但是没有签字面上的合同,去劳动监察队也没有,不管!我现在要1怎么做啊
但是没有签字面上的合同,去劳动监察队也没有,不管!我现在要1怎么做啊
追答必须去劳动监察,且有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立案。如果他们不管,就让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或者向上级劳动监察支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