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4
给予女王执行其作为联合王国元首职责的奉给(国家元首支出)来源于王室费:于每一统治期开首时,由君主交付予议会的王家土地收益的一小部份。 所有的王家土地皆由王家产业署管理:一对议会负责的机构。在2003-04财政年度,交付的金额是�0�5176.9百万, 其中国家元首支出是�0�536百万。国家元首支出并不包括保安支出。只有女王和爱丁堡公爵能从王室费中取得奉给。爱丁堡公爵每年会获得�0�5359,000。有少数的王室成员任公职;他们会从议会年金中取得用以支付公职开销的年俸。约克公爵:每年�0�5249,000威塞克斯伯爵:每年�0�5141,000长公主:每年�0�5228,000格洛斯特公爵、公爵夫人:每年�0�5175,000肯特公爵、公爵夫人:每年�0�5236,000亚利桑德拉郡主:每年�0�5225,000以上金额会由女王用她的私人资金付还。虽然女王一直以来自愿接受增值税和其他间接税,不过她自1992年起才开始缴付入息税和资本收益税,缴税的内容保密并且属自愿性质。只有女王与王夫菲利普亲王才能得到王室费。自从1993年以来女王的个人收入也像其他英国人一样被征税。女王的私人物业〈例如:股份、珠宝、行宫等〉也会被征收遗产税,不过元首对元首的遗赠就不在其列。[1][编辑]英联邦在联合王国以外,女王和其他王室成员都会定期履行其他十五个以女王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的公职。因为这些国家的王位与联合王国的王位在法律上是分开的,该等公职支出是由该些国家透过立法预算拨款支付。大部分的拨款适用以支持女王在该等国家的代表的支出,一般称为总督,不过也有少量款项用以支付官式访问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