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继父结婚后以母亲的名字买的房子。母亲去世后,本人,继父(台湾人),外公外婆有继承权,外公外婆自动放弃,公证为我和继父共同共有,后来继父娶一妻生一子,继父又去世了。本人有权继承继父的那部分遗产吗?因为母亲先去世,母亲去世后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就断了,是否继女与继父的关系也随之断了?
存在抚养关系的,那就算母亲去世在前,我也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是吧。但是现在要办理继承公证。因为要调取继父父母的死亡证明。就需要公证处开张继女与继父的关系证明,可以开吗?但是公证员说母亲去世后就没有存在婚姻关系了,你自然跟继父也没关系了,我怎么给你证明。
追答这事只能走诉讼途径,你去法院主张自己的份额。
追问就是法院说缺少材料才没能诉讼成功。必须先办理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公证才能一步步解决的!
追答公证不是必须的。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
追问是律师带我去公证的,因为需要这个证明才能去调取其他材料
追答既然已经有律师帮你了,你就同他好好研究吧。请予以评价关闭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