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4-10-10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可采取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经济责任审计、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办法进行。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其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