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的军事是怎样被限制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8-21
1945年8月日本接受了波兹坦宣言,宣布无条件投降。波兹坦宣言中明示:占领日本的基本方针是,日本的非武装化与民主化。
盟军总部 (GHQ)General Headquarters 遵循波兹坦宣言的方针,对日本制定新宪法开始予以"指导",遵循波兹坦宣言的原则,麦克阿瑟下达了修宪三原则:
1.象征天皇制 2.放弃战争 3.废除封建制度
其中第二个原则的体现便是日本宪法第九条:
第一款,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第二款,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日本国民は、正义と秩序を基调とする国际平和を诚实に希求し、国权の发动たる战争と、武力による威吓又は武力の行使は、国际纷争を解决する手段としては、永久にこれを放弃する。
2 前项の目的を达するため、陆海空军その他の战力は、これを保持しない。国の交战权は、これを认めない。 )

可是,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1950年6月韩战爆发后,为对应东亚军事压力以及将日本留在"自由主义阵营",1950年7月8日联军统帅麦克阿瑟下令日本成立警察预备队,并于当年8月紧急成立警察预备队(七万五千人),作为战后日本的军事组织,1951年9月签订旧美日安保条约,自此确定美日同盟的基本架构。
1952年改警察预备队为保安队,此时人数已扩编为11万人,已超过10万的限制。
1954年7月,日本防卫厅成立,正式编制陆海空三个自卫队,取代原有的保安队。
此时,自卫队仅担任防卫、治安、海上警备、防御领空、救灾等5种任务,船舰、车辆乃至枪枝等部队装备大部分是购自美军的旧品。
1960年1月新美日安保条约签字,当时爆发了由日本全学连发起阻止安保改签的安保斗争,反对安保的理由是来自于对再度卷入战争的恐惧,担心因为"美日同盟"而将日本卷入美苏冷战,这是日本战后第一代青年学子反战思想的抬头。
日本自卫队在建立的初期至60年代中期,其实并没有相当明确的防卫构想,只是为了填补美军前往韩战,撤退后所留下的空缺,当时日本国防基本上还是仰赖美军,而且也无军事力量的需求。
1967年4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宣布"武器输出三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但实际上自美日共同开发飞弹防御系统后,其中需使用到日本零件,第三条已被打破,此外,日本藉由协助马来西亚、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反恐、取缔海盗,似乎得提供船舰更新,日本也可例外一下于军需市场中图利。
1967年12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再宣布"不拥有、不制造、不引进核子武器"的非核三原则
70年代后半,日本右翼份子开始造势,80年代更是蠢蠢欲动,试图突破过去的诸多约束。但日本民间于战后多半有厌战思想,自卫队员的自信心跟尊严亦大受打击,就像日本自卫队官员很少穿制服上街,迷彩服也向来不列入日本青少年的服装选择内一样,在浓厚的反战思想下,日本防卫厅内也分为西装组(文职官员)跟制服组(自卫队武官),西装组压制着制服组,具体体现在外界的影响就是在报章媒体上几乎是找不到日本自卫队官员发表意见,西装组认为制服组乖乖充当顾问即可,具体政策还是需由文官领导。
(题外话,西装组压制着制服组倒不是防卫厅特产,因为日本民间企业里,男性多穿西装,而穿制服的多为女性或蓝领阶层)
总之,这段期间日本本身尚颇为自制,自卫队也严守着根据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及相关国际条约的明文规定: 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准,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军舰数量不得超过30艘,总排水量不得超过10万吨,不能拥有航母及核动力潜艇,作战飞机数量不得超过500架,不得拥有远程轰炸机,不得发展弹道导弹技术。
但日本自卫队随着时代的演进,角色也渐渐转换,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水岛朝穗在一篇论自卫队变质的文章提到:警察预备队装饰在队员帽徽上的是象征警察的旭日章,其上半部的背景是一对张开的鸽子翅膀,而现今航空自卫队的帽徽已改成老鹰,似乎颇具象征意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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