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确实改变主意,不是很想要了,跟售楼处的说了,如果能卖出去,可以帮我们卖了。后来确实,卖给别人了,但是卖的时候应是手续办的有点问题,没把我们的定金弄出来。现在,我跟售楼处交涉退钱。售楼处一直说,这个钱弄出来,得碰运气,2万块钱可以推给我1万5以上。售楼处还说,协议上面写着的,签完协议一个星期内不欠认购合同,他们有权给我卖出去。难道说,他们有权把房子给卖出去,还不给我们退钱?退钱只退一部分,我还得感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