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认购协议交了2万定金,后来我们不太想要,房子卖给别人了,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首先,我们确实改变主意,不是很想要了,跟售楼处的说了,如果能卖出去,可以帮我们卖了。后来确实,卖给别人了,但是卖的时候应是手续办的有点问题,没把我们的定金弄出来。现在,我跟售楼处交涉退钱。售楼处一直说,这个钱弄出来,得碰运气,2万块钱可以推给我1万5以上。售楼处还说,协议上面写着的,签完协议一个星期内不欠认购合同,他们有权给我卖出去。难道说,他们有权把房子给卖出去,还不给我们退钱?退钱只退一部分,我还得感谢他?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你可以仔细看下认购合同,定金是已经决定购买交付的定金,防止他人再购买,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去签合同,交钱,就是违约了。他们是有权卖给别人的,现在刚好卖出去了,如果你态度好点,说你们家人不同意,也没有多少钱,说点软话,别人还可能退给你。能退就不错了。估计你去的时候说话很横,人家一听当然不舒服了,因为这钱可以不退的。很你说,兄弟,你就是去打官司,也是输的,拿不回来的。不如去说点好听的,能来回来一点是一点。你仔细研究下定金和订金,不同的概念。这种官司,我就没有见过打赢的。如果协调,私底下开发商给你通融还能退给你,如果打官司,人人都知道了,影响了开发商形象,根本就拿不回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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