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参公,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在是不公平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感情。有几个问题实在想不通,成了我们心里难以解开的结,请上级领导体恤这些莘莘学子的艰辛,重新审视“参公”的政策,给我们一个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一缕充满阳光的生机。想不通之一: 我们这些都是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在临近终点的时候,一声哨响,一生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参公前的奋斗一概不算数,一切从头重来。不管你的学历、职称如何,只能按科员套改工资,和那些上山下乡选调的人员及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处于同一起跑线。是不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一参公就变得毫无意义?经过层层评审的职称,怎么一参公,瞬间就烟飞灯灭,省人事厅盖的钢印如同地瓜印一样变得没有一点的效用。因为我们刚参加工作时就在事业单位任职,只能从专业技术职称去努力进取,如果当时事业单位就实行公务员制度,那我们无话可说,谁叫你不努力进取,在官埸上混个一官半职,按科员计薪是活该。等到我们临近退休,等待我们的却是无情的一击。想不通之二: 既然参公单位不实行职称制度,对毕业文凭也不再是调薪的根本依据,但新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的起点却是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起点是硕士,转正后即可按副科级调薪。而我们毕业了近三十年的大学本科却只能按“科员”来对待,这公平吗?如果硕士、博士是按科员站在参公的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话说。明明有差别,起点线不一样,而毕业了近三十年的本科毕业的我们却只能等同于普通职工,如果换位思考,未知先生你是何想法?先生,积点功德吧。想不通之三: 根据国家的参公政策,全国各地对参公的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据了解天津、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的做法,就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执行“老人老办法”的政策。如重庆市长寿区政府“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后,要根据单位的规格、原任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等综合确认参公人员的新任职务。如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聘任时间满三年的,参公后原则上确认为副主任科员。对工作年限满15年,聘任年限满3年的,可确定为主任科员。湖北省对参公单位职称的套改是正高级职称按正处级套改,副高级职称按副处级套改。而我省对参公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怎么就这样狠,一刀下去,腰斩没商量!想不通之四: 在公务员队伍中,属于工人编制的工勤人员,经过考核考试,可以按高级工来确定工资。而我们这些具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次按“科员”调整工资后,工资水平连一个取得高级工的工勤人员都比不上,真叫人欲哭无泪,这世道怎就成了这个样呢?想当年,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五年,职称评聘过一关就要脱一层皮,受尽磨难,才取得中高级职称,一参公,怎么文凭、职称说不算就不算了呢?为什么不考虑新旧接轨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公的弊病呢?在一连串的想不通之后,心里总还抱着一线希望,毕竟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阳光总会普照大地。恳切地盼望政府以及领导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上,要有连续性的政策和举措,能够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参公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让我们这些从事技术工作的同志更加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有信心地在行业技术发展做出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贡献。 目前我省各地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套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涉及人数较多,恳请省人事厅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套改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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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 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

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那人员怎么办?
人员在编不动,单位机制改革的调动,人员都是原班人员,再进来就得考试录取了。参公事业的本质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事业编制,只不过人员服从公务员法管理,晋升方面和公务员无异;参公变成公益一类,实际上单位性质没变,仍然是事业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还是以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一.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依然是参公的,或者改革成为行政机关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或者公务员。二.原来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变成企业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会相应地改为企业员工,或者被组织安排到其他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4.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正式的公务员,或者继续保持参公身份。部分人员可能会被调整至其他公益类事业单位。5. 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其编制将保持不变,他们将继续从事公益活动,无需担心编制的调整。6. 然而,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会成公务员编制吗?
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会成公务员编制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转变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的可能性不大。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按照国家出台的方案,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可能会转归或转为行政机构。a 比如中央确定的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从事生产经营的,转为企业...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其人员在机构改革中,可能通过转移至经济监督部门、投资公司等途径,部分被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总的来说,事业单位改革对参公人员的未来影响复杂,主要取决于其具体职能和改革方向。无论是转为公务员、保持事业编制,还是转变为市场化员工,都将是根据改革政策和单位性质决定的调整过程。

参公单位的事业编制何去何从
还可以直接改为行政编制,而对于在改革的时候,仍然是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来说,只能按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来进行分流安置,而且在改革之后,肯定是不允许再出现机关事业编这种说法的,毕竟行政机关内部是没有事业编制这一说的。而且,在改革的时候,已经停止对参公人员的审核登记,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首先,他们可以主动了解改革方案和政策,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其次,他们可以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此外,他们还可以加强与同事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改革带来的挑战。通过这些努力,参公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首先,如果单位与行政机关合并,且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参公事业编人员可能会在合并后直接转换为公务员,无需通过考试。其次,对于由组织部门调任至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即使职务变更,也可能申请转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同样无需考试。再次,通过公务员招考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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