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继承法》案例

《婚姻与继承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案例分析1:2009年9月,陈某与朋友开办了一合伙企业,陈某任经理职务。2010年1月,陈某和在本企业打工的农村姑娘何某结婚。由于陈某工作繁忙,何某辞职在家照顾丈夫和小孩,承担家务劳动。婚后,陈某又和几个人成立了一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用经营所得购买了两套房子、小汽车和其它家庭用品。之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合,何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所有财产。陈某不同意,认为合伙企业中自己的股份是在婚前投入的,是个人财产,何某无权要求分割;而婚后,何某已经成为“家庭妇女”,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靠他养家,所有财产都是他购置的,所以,作为“家庭妇女”的何某没有收入,就不能分割他购置的财产。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并闹上法庭。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1)何某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割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2)该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在何陈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应如何认定?(3)何某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得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4)谈谈你对其他财产(如两套房子、小汽车等)的处理。字数要求:2000~3000字。

1)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婚前取得的股份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红利等可以实现的收益为共同财产,对于股份本身则为其个人财产,类同于婚前购买的房子的升值部分。何某无权取得2)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因为二人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所以依法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投资,不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各款。何某应当分得。4)对于其他财产,房子和汽车,均为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要成文不仅要从法律条文上说还要讲一些法理的问题,可能会涉及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定,有自己的观点,要大胆的怀疑,只是文章。字数自己扩展。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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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8
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有家庭财产男女各一半,虽然女方没有工作,但是她在履行婚姻的义务,照顾孩子,照顾家。所以,以上四个问题,女方都有权利分得她应有的财产。

求助《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婚姻继承法。。。
1 刘杰死后,他的遗产由他的妻子韩梅、女儿刘甜甜、养父母刘建民、宋丽华四人继承。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60000元分成两份,30000元归生存方韩梅所有,另30000元是刘杰遗产,由上述四人均等分割继承。2 刘建民和刘玉同时死亡,推定刘建民先死亡。刘建民死后,其遗产应按其遗嘱由养女刘玉继承。刘建民的遗产包括...

婚姻与继承问题
李某去世后,就已经产生了继承问题,就是说六间房中有三间应属于李某的遗产(零三间属于李某之妻),李某的遗产应由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分割,如果平均分割的话,李某之妻应存在四间房,李某大儿子有一间房,小儿子应有一间。大儿子去世后,他的一间房应有半间属于遗产,(另一半属于他的妻子...

谁能帮我分析下这两个婚姻与继承法案例 急求
1、宋某的债权向秦某的继承人主张。2、赔礼道歉的判决不需要履行。因为履行的行为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秦某,而秦某已经死亡。3、不应该,遗产首先要清还债务,丧葬费用,遗赠,同时其他的继承人 也享有继承 4、可以扣除丧葬费用,但遗赠金是在秦某的财产还有剩余的情况下。丧葬费用与债享有优先偿还...

有关婚姻继承法的案例分析,求答案
彭某则以《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为根据提出反诉,要求保护自己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排除秦某的妨害行为。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双方的诉请? 解析: (1)当事双方1992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不到法定婚龄,王某起诉“离婚”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在案件...

【案例】泸州遗赠案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将财产赠给非法定继承人,但黄永彬的遗赠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这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另外,黄永彬的遗嘱涉及的财产处理可能触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与张学英的非婚同居关系可能构成重婚,蒋伦芳有权主张赔偿。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

《婚姻与继承法》案例
何某无权取得2)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因为二人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所以依法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投资,不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各款。何某应当分得。4)对于其他财产,房子和汽车,均为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要成文不仅要从...

一道婚姻与继承法的问题,求解。
张某遗产数额为9万元 王某是有权参与分割遗产,6万元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配如下:张某的父母获得6万的一半及保险金3万元;王某获得6万元的一半。

关于夫妻财产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民事案例
夫妻间的继承权,使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体现,蒋伦芳本应享有继承黄永彬遗产的权利,黄将财产赠与张学英,实质上剥夺了蒋的合法财产继承权,违反法律,应为无效。二审法院认为,《婚姻法》和《继承法》为一般法律,《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依据《立法法》,《民法通则》的效力高于《继承法》,后者若与《民法通则》的规定...

泸州案: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一审判决以公序良俗为依据,驳回了张学英的诉求,然而二审则依据婚姻法,确认遗嘱违反法条,最终判定无效。这一案例揭示了《婚姻法》与《继承法》之间的法律冲突,而《民法通则》的效力在此案中得以凸显。社会反响强烈,法律与情感的较量<\/ 此案的公开审理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法学界与公众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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