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晚10时,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狂喜之下,许霆将此事告诉同伴郭安山。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事发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请问法院是否应该判其男子无期徒刑??银行把责任完全推卸掉是否正确??问题补充:不但不能判罪,而且不用还款! 撞死四个人才判七年拿了十几万块钱就判无期徒刑?为什么从新判了五年父亲还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