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基本工资是2500,绩效是380,然后全勤50.转正是3000其他一样,请问绩效和全勤奖也是社保缴纳基数范围内的吗?有没有条文强制规定? 如果工资高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是不是必须按实际工资缴纳还是企业可以一直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我是15号入职的,这个月如何缴纳还是跟正常的一样? 我现在是去以前的公司补缴,已经离职5个月了。补缴有效期限是不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