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干了一个月,开始说的是试用期1200,转正1500,后老板以税率提高为由,说他自己主动给自己降了500工资,然后把我的工资也调整成试用期1000,转正1200
我干满一个月后,就去别的公司干了,因为老板去外地出差,就只和副总说了下,该还给公司的东西都还了,包括笔记本电脑
现在老板回来了,说一个技术白皮书找不到了,还以我没有办交接手续为由,说他很生气,要和我再谈谈,其实就是拒绝给我工资,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工资?我给他打电话说去公司拿工资的事,他总说中午不在公司,让我再预约。对了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合同,可以去告他不
怎么才可以要回我的工资,黑的白的方法都可以,因为周一到周五都要上班,只有中午有时间过去,没有太多的时间和这个老板扯皮怎么办?还有我不想太影响我现在的工作,让我父母帮我去要可以吗?
我听说如果到08.02.01,公司不签合同的话,至少1月份可以得两份工资,且因公司过错,辞职了还有经济补偿金,是这样的吗?? 我的工作时间为2008.2.27到2008.3.31,我为公司作过的方案什么的都拷自己电脑里了,我还有公司给我印的名片,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我还代表公司陪业务员和客户谈过单,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证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