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
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 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且各门课程
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其它语种的学生目前不能申请学位。
4. 已经毕业的学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
两年之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5. 对于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考试中有作弊
行为的学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