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残讹诈,我们又没有直接有利证据证明这点。而对方也没有证据表明伤害是我方造成的,只是出具了一份轻伤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经过多方调查,最终因证据不足而退案,那么为啥还会把它递交检察院,难道检察院就能查明真相了吗?检察院找出证据的可能性有多大?案件啥时间终结?案件难道就没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如何还我方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