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签的一年合同,试用3个月,正式工资3000,试用工资2500.但如果一个月内就辞职,按照本地最低工资(1050)来给而不是2500.另外试用期不交社保,过了试用再补。我做了一个星期,觉得不合适,想辞职。请问我应该如何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