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规定若一个月内辞职,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而不是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1.4号签的一年合同,试用3个月,正式工资3000,试用工资2500.但如果一个月内就辞职,按照本地最低工资(1050)来给而不是2500.另外试用期不交社保,过了试用再补。
我做了一个星期,觉得不合适,想辞职。请问我应该如何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规定你签的时候就应该看清楚,一周就离职,你自己也应该承担这样的后果。公司可以按合同办事的。
不过你可以试着去劳动仲裁,按照2500来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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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9
你想维护自己什么最大程度的权益呢?做了一个周自己感觉不适合就不做了,还想要满月的工资,全部的社保,各方面的福利吗?维权成本太大,本人气度和判断力有限,不建议进行所谓维权找事!追问

1、我会做满一个月再走。
2、就算我马上就走,也不会要求拿那满月工资,而是日薪*天数。现在考虑的是日薪应该是按1050还是2500算而已。
3、签了合同就应该有社保,这是毋庸置疑的。福利是员工正常享有的。
4、维权不等于找事。

追答

1.非常好,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按照合同约定,你实习一个月内走人,按照1050元支付工资,因算满月工资而不是日薪
3.赞成
4.如此情况,可以坚持维权,不算找事。但你很辛苦啊。

第2个回答  2013-01-10
如果是自己没有选择好,也影响了别人就算了,给多少就多少吧,因为你不可能为了那点钱和别人闹半个月或是一个月吧,结合自身情况处理吧
第3个回答  2013-01-09
按约定的试用工资补偿(2500元)发放工资待遇。
第4个回答  2013-01-09
一哭二闹三上吊(别真吊)。吵他个花儿开。少一分钱,他们别想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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