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台资厂工作了七年(工程师6年,制造部主管一年),工资几年都没有加过只有2500一月,现老板想让员工走人,但是又不解雇,就让员工自己写离职,或换工作岗位降低工资,且说自己不会解雇员工,除非脑袋有病。 劳动合同刚签三年,请问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