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补偿金

我与单位签定了保密协议,并在协议上说明我离职后给予我伤害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偿金,但是在我离职时,公司又要跟我签定一份接触竟业禁止条约(原保密协议没有提及),同时还要给我支付我200元保密费.我想问,公司有权利单方面提出这个补充条款么?我有权利不签么?

第1个回答  2013-01-24
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竞业禁止,当然保密或者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这个职业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你一定的补偿费金的!而不是无私的去为做到竞业禁止或者保密!但是一旦签署了这个协定,你就必须遵守,否则是要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保密协议的内容是商业秘密,而不是违反犯罪等内容,这样的话你不但有检举揭发的义务还不能保密,否则你也可能被违法或犯罪行为牵连进去!
第2个回答  2013-01-24
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不同,竟业禁止一定要付补偿金,一般为工资的20%-50%;保密协议不一定付补偿。当然,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执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7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离职时再签竞业禁止条约的话,补偿标准就由你们约定了,最好是2年的工资(因为在这两年期间你基本上不可以再从事你专长的这个行业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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