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将近三年,突然被辞退,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代通知金,但是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要如何计算?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社保五险+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水电补贴+职位级别+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话费补贴+绩效提成+加班费-迟到-请假-社保)组成,经济补偿金核算的工资里要扣掉哪一部分?
没有你列的那么多,总共包括5项。工资总额不是经济补偿的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你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工资包括下列5项: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春节、国庆节各3天。
2,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3,奖金主要是指作为一种工资形式,其作用是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报酬。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
4,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5,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周律师,你好,那么请问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里,我每个月的绩效提成,住房补贴,话费补贴,加班费都不用扣掉吗?那年终奖也不用扣掉吗?可是为什么当时仲裁调解员要求我扣掉这些,然后重新核算过呢?
追答绩效提成,住房补贴,话费补贴,加班费、年终奖均是属于工资范畴,无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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