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尿常规不合格,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有何相关法律规定?

我23岁,前天得到某百货秘书职位的面试机会,面试均已通过,人事部告诉我今天早上到指定医院体检,下午结果出来后他们会电话和医院了解,然后电话通知我,若体检结果合格,则明天上岗。
但是下午用人单位打电话告诉我:医院说我的尿常规不合格,尿蛋白偏高,建议我再次复查,若复查仍为蛋白值偏高,则视为体检不合格,拒绝录用。
但是据我了解,只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用人单位不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吗?所以请了解的好心人告诉我,尿常规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不录用员工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第1个回答  2019-09-09
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体检是否合格应当是决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解决的问题,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使用劳动者,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体检不合格 找专门的人解决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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