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岁,前天得到某百货秘书职位的面试机会,面试均已通过,人事部告诉我今天早上到指定医院体检,下午结果出来后他们会电话和医院了解,然后电话通知我,若体检结果合格,则明天上岗。但是下午用人单位打电话告诉我:医院说我的尿常规不合格,尿蛋白偏高,建议我再次复查,若复查仍为蛋白值偏高,则视为体检不合格,拒绝录用。但是据我了解,只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用人单位不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吗?所以请了解的好心人告诉我,尿常规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不录用员工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