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降低我的工资怎么办?

公司突然间降低我的工资,说因为我的工作岗位有变,工资自然会调降,但我就没有收到过任何的通知,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3-07-30
您好,公司降低你的工资:
首先要认知一下自身原因:1、是否工作态度有问题,另领导不满意(毕竟大家都是在为别人服务,正别人发来的钱,肯定要看别人的脸色了)2、如果公司职位有调动,那就要跟领导抽个时间,说明一下看法了。看领导怎么解释的,降低三个月可以接受,如果久而久之这样下去,那肯定是不行的。
如果以上都做到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那么1、辞职吧,为这样的领导服务不值得了。2、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看是违反了那条职工中规定的法律。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7-30
你们公司这样明显违法啊。
未经协商也没有书面通知,典型的克扣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其25%额外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被克扣的工资及其25%额外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恢复你们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工卡和工资条,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去支付克扣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7-30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
第4个回答  2013-07-31
  我来帮你分析分析:

  1.在降薪过程中未征得我们的同意。我知道公司在此问题上肯定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0条第1款,诚如你所了解,公司是违法的

  2.但我不太清楚应该如何应对才会最大减少自己的损失,是在领到工资后自已辞职再告他们吗
  如果你不想辞职,那么你无需辞职也无需拒领,正确的做法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0条第2款
  如果你是想辞职,那么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要求公司按时按量结算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应当怎么赔,根据是什么
  如果不辞职那么只能按照第2点的分析去做,即要求单位按时按量发工资
  如果要辞职也是必须按照第2点的分析去做,但是你要求的不是赔偿而是补偿。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46、47条
  因此在因为公司降薪而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你的补偿金额为2个月工资,当然正常工资公司肯定也是要支付的

  总结本案,公司单方面降薪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按时按量发放工资,如果因此而辞职的话你可以要求工资之外,还能要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个人建议,如果不是非走不可的话,不要主动辞职,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依法你还有赔偿,现阶段还是继续工作并要求公司按时按量发工资即可。本案中你有理有据,不管是去仲裁还是上法院,你都不会吃亏
  希望对你有帮助,也祝愿你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充:既然没有实际减薪那么公司现在没有违法,只是将来有可能违法。你可以根据上面的分析,从道理和法律两方面去和公司交涉,如果协商不下那么按法律程序办的话于法于理你都占优势,公司也不能拿你怎样
第5个回答  2013-07-30
那么你就要找公司的领导问清楚为什么要降低你的工资,是你现在工作量真的减少了还是怎么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要搞清楚,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说降了就降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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