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4岁,两年前因为感情破裂离婚了,带有一个两岁大的男孩,有自己的公司,有车,离婚后为给孩子一个全新安全的家,买了人生第一套房子(二手全款买下),一切从新生活,钱也花光了。孩子一直都自己带着,离婚不久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个女孩子,她知道我的过去,她说不介意,只要我对她好,。我很感动她接纳我们,我们彼此有感觉-从相识-相处-相爱。至今有两年多,如今谈到结婚,她家人要求15万的礼金,婚前把房产加上她女儿的名字,车转到她女儿名下。女朋友她附加的要求:1.每个月家庭开支由我全负责,2.每月固定给她父母生活费(她意思是1000以上)3.每月给老婆零花钱,做生意赚的钱定期给她管理,女朋友她的钱她自己管,我没有同意这个要求,(我父母也很老了75岁了。我6兄妹他们家境都一般。)最近闹分手,女朋友说我没诚意。在这两年中,我也花了不少钱在她身上(笔记本,手机,现金,化妆品加起来几万块)过程她生病住院的所有钱也是我出的,报销后她也没给我,最近我很痛苦,已经很深的感情了,孩子和她相处的也很好,很有感情,就是因为房产和钱的问题。搞到现在闹分手,大家给我意见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