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什么

大家好,我有用,听说原著挺好看

天鹅绒

叶 弥

从前有一个乡下女人,很穷。从小到大,她对于幸福的回忆,不是出嫁的那一天,不是儿子生下的那一刻,而是她吃过的有数的几顿红烧肉。这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可羞耻的是:曾经富裕过的人被称作地主或者富农,被没有富裕过的人监督劳动。
这个乡下女人真的非常穷,她家里的炕上一年四季只有一床薄而破的被子,被子下面一年四季垫着一条芦席。她有一双干净像样的布鞋,用作逢年过节和走亲访友时穿——光着脚穿,她没有袜子。当然她更不可能有牙刷、牙膏、指甲钳之类的东西。
这是一九六七年的中国,距今不远,想忘也忘不了。
问题不在于她的穷,在于有另外一个女人背后嘀咕她:“连袜子都不买一双,敢情真想做赤脚大仙?”
这一句话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是个自尊要强的女人,曾经在脱盲班里学到过一些学问,譬如:地球是椭圆形的,在宇宙里像一只鸡蛋那样无休无止地滚动。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共产党一心救中国。等等。但是很多很多的学问在脱盲班里是学不到的,譬如人和人之间怎样协调相处。
她既不能一笑了之,也无法去找那个背后说三道四的女人吵上一架。问题是她没有钱买袜子。
她思来想去,想到一个主意。那是冬天,已经过完春节了,她的儿子在学校里读高一,十八岁,功课很好,好到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送了他一支钢笔。还有几天他就要从高一升到高二了。这个女人把儿子叫到面前,告诉他:读到高中毕业,又能怎么样呢?十八岁,是帮家里挣工分的年龄了,某某的功课不是比你更好,去年就不读了,帮着家里挣工分,还订了一门亲。她把儿子的几个学费揣在怀里,不顾一切地朝集市上走去。集市上有一家商店,方圆十几里惟一的一家商店。大号叫“XX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供销社里每一个营业员都像干部一样有权。
女人要了一双深灰色的腈纶袜子,仔细打量之间,心里又有了盘算:买了一双袜子,不过是跟别人一样有了一双袜子,不过是逢年过节穿一下。
她放下袜子,就在供销社里转悠开了,转完供销社又到集市上转悠。不觉天就黑了。她看见集市上一下子冷清下来,就昏了头,心里敲响了锣鼓,越敲越响,越敲越乱……她想到该回去给儿子丈夫弄一点糊口的,想到有点对不起儿子,想到她这么个又穷又傻的女人,却生了个聪明听话的儿子。突然间,这个女人做出了一个行动:买了两斤猪肉。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进了村,她上了一趟茅厕,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她出来的时候,肉不见了。
但是她这个人还在。这个人从此就负载着一个沉重的任务,她要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她不上工,不下灶,几乎不吃不喝,每天站在她家里的屋门口,脏话连篇地骂,骂谁偷了她的猪肉。村里的女人一股劲地劝,告诉她,谁都相信她是买过肉的,也许那块肉被饿狗拖跑了。
她转而骂狗,听上去就像在骂人,比直接骂人还难听。这回没有女人去劝了,因为种种迹象已表明,她疯了。
儿子运气比她好。他回乡务农后,当了队里的会计,那个送钢笔给他的同学是大队书记的三女儿,有点心脏病,有点哮喘,眼睛有点斜视,但他还是娶了她。这样他二十多岁就当了他那个队的小队长,管着四十多户人家,二百多号人。

我在《司马的绳子》里这样提过:后来,大批大批“下放”的人开始返城。我们一家回去了,唐叔叔吃了官司,他的老婆拖儿带小地也回去了……
唐叔叔杀了那个乡下穷女人的儿子。这件事人家是这样说的:小队长和姓唐的老婆有了男女关系,女人的丈夫用一杆猎枪毙了小队长。
唐叔叔大名叫唐雨林。祖父是印尼华侨,那杆猎枪据说就是他留下来的。唐雨林的老婆叫姚妹妹。姚妹妹上头有五个哥哥,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了。父母亲又喜又怨地,索性把她叫做了姚妹妹。姚妹妹到了四十岁还是姚妹妹,会赌气,会俏皮,会耍赖。圆而白的脸上,总是带着一副观察的神情,观察的目的是为了在该笑的时候奋力大笑。结婚晚。她三十九岁的时候,女儿才九岁。女儿喜欢在小辫子上系两只蓝蝴蝶结,偏偏她也喜欢在两根大辫子上系两个蝴蝶结,也喜欢蓝。于是她这样跟女儿商量:
“囡!蝴蝶结是大人戴的。妈给你头上扎一条宽宽的红带子。”
女儿不干。女儿搬来了父亲唐雨林。唐雨林这样跟老婆商量:“乖妹妹。你们两个人换一换,她戴蓝蝴蝶结,你扎宽宽的红带子。”
姚妹妹不干。唐雨林哄劝了半天,口干舌燥,伸出巴掌,恶狠狠地扇了她两大巴掌。姚妹妹的眼泪还未曾干,她的爹妈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跑来了,坐在客厅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苦:“带大一个女儿不容易啊!生下她也不容易啊!。从来不舍得打她一下,现在倒好,送上门去给人家打耳光了。”然后,她的五个哥哥也来了。
有客人上门,唐雨林总是这样介绍老婆和女儿:“这是我的大女儿,这是我的小女儿。”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个人是棒打不散的赌友。
这三个人在赌场上是好汉,好汉们各有特点:司马是智者,我父亲是仁者,唐雨林是侠者。唐雨林脾气火暴,除了对老婆没办法,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怕。有时候他会带着那杆猎枪去赌,所以赌场上的小人见了他都退避三舍,不敢赊账,更不敢做手脚。
大约从七九年“下放”那年开始,三个人约定:每年的大年初一下午聚合到一起,豪赌一夜,第二天上午八点分手。为了一夜豪赌,也为了老友相聚,唐雨林要顶着寒风,骑一个半小时的车子。一个半小时是指正常的行驶时间,不包括他在路上打猎的时间。我们记得他当时的样子:背着猎枪,满脸通红,双目发亮,鬓边汗湿着,自行车后面捆着年货,年货里有他即兴打来的野物。我们老远就冲着他裂开嘴巴笑,他的口袋里还装着白果,他教我们如何把白果埋在灶膛热灰里爆着吃。有一次,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白果爆裂的声音特别像他放屁的声音。于是我们扔下白果,爬到他的身上,把他揍到求饶。
总而言之,他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的样子。

姚妹妹跟着丈夫“下放”那年恰好整四十岁。她一点也不伤感,她认为将来会有许多变通的方法。但是唐雨林心情沉重,这儿太穷了,太穷的地方总是像死一般寂静,他不喜欢这种毫无内容的寂静。他跟在向导后面,不动声色地打量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当地人,在赌场上他就经常用这种目光打量对手。他发现他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他走着走着,就和那个穷女人的儿子碰上了。
穷女人叫李杨氏,她的儿子叫李东方。李杨氏疯骂了许多年,恰巧在唐雨林一家来的这一天清醒过来。她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少时候,赶紧梳了头,洗个澡,穿上鞋子,乘着清醒又自尊的时候,急急忙忙地跳河了。
她跳河的地方忽然热闹起来,许多人朝河边跑过去,又围着河嚷嚷:“死了死了。死透了。没用了。”向导扔下唐雨林一家过去看热闹,一会儿过来说:“死的是小队长的老娘。丢掉了两斤猪肉,就疯了。听说今天醒了,梳个头,洗个澡,穿上鞋子,就投河了——洗什么澡?多此一举,反正要投河嘛。”
于是,唐雨林看见了李东方,李东方就看见了唐雨林的那杆猎枪。他一愣,眼里露出惘然的神情,一时竟无话可说,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猎枪,这杆猎枪看上去与本地民兵训练时用的“三八”式步枪有很大的不同,它很华丽,带着城市里陌生的富足的气息。它有些咄咄逼人,他不知道对它说些什么。
他黑而瘦,裤管和袖管看上去空荡荡的,没有屁股,肩膀宽宽的,因而整个人像个“T”字形状,硬而且冷,设着一道防线。但是他的神情却是不设防的,他细长的眼睛里流露出对什么都认真的样子——什么都认真,却什么都不准备问的样子。眼梢略略上扬,眼眸晶亮,令人想起某种驯顺的食草动物。另外,他经常随着外部情况而变换表情,这个习惯使他像一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孩子。
这是唐雨林一家和李东方初次见面的情景。说实话,唐雨林有点看不起这个顶头上司,但是他知道不能流露出这样的感受。唐雨林阅人多多,唐雨林百战百胜,唐雨林从不伤害好人。
但是姚妹妹在伤害人了。姚妹妹皱起了鼻子,说:“有问题吧?我妈总说他们是有问题的。你看看,两斤……两斤……又不是两百斤。”
她的女儿问:“两斤?两斤是多少啊?”
姚妹妹说:“两斤嘛,比一斤多一斤。”
她突然大笑。两斤,比一斤多一斤,这样的回答确实让人想起来觉得好笑。这样,唐雨林就不得不板起了脸,说:“姚妹妹,人家悲伤的时候,不要这么大笑。让人家听见了不好。我们下乡来是接受人家再教育的。”

冬天,做什么样的事最美呢?吃饱了饭,穿得很暖和,坐在无风的太阳底下,吃姚妹妹炒的葵瓜子,喝从苏州带来的五窨花茶,听女儿唱简简单单的儿歌。唐雨林几乎适应了改变生活后的巨大落差,但是他知道这样悠闲着会有一些麻烦。李东方上工的时候,经常绕着路走过唐雨林的家门口,不吭声,不回头,给唐雨林看一个僵硬的后背。他是小队长,唐雨林知道会有一些麻烦,他必须跟这位李东方达成某种协议。
李东方的娘下葬那天,唐雨林也去吊唁。他扛着那把猎枪,大刀金马地朝桌子旁边一坐,人群哄然一声朝后退避,像潮水一样,留下了搁浅的李东方。李东方和唐雨林在空无人处面面相觑,中间搁着那把猎枪,都有些慌张。突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一个微笑。笑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让他们有了第一次和善的交流。
唐雨林这一天收获颇丰:李东方一个半生不熟的然而友善的微笑;一只野兔子;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他把猎物扔到姚妹妹脚下,说:“去!用盐腌了,挂在风口上吹着。改天请李队长来吃饭。”
李队长来吃饭的情景值得一说。他穿上了新褂子和干净的解放鞋,两只手背在身后,耷拉着脑壳,扛着一对瘦而笔直的肩膀,来到唐家大门口。他小心地叫了一声:“老唐。”
老唐和妻女都在灶房里忙活,没有听见。他站在那儿缓慢地转动着脑袋,认真地四下里看了几眼,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惊,迅速地几步跳到了屋后。过了一会儿,他看上去轻松了,浑身从脖子那儿开始松弛,松弛的结果是,他慢悠悠地蹲下了,眼睛看着河边几根没有收割的芦苇。
唐雨林和姚妹妹轮流到大门口去张望,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唐雨林心中焦躁。姚妹妹说:“不会掉到河里去了吧?”唐雨林刚想责备她几句,就听得女儿惊喜地大叫:“找到了。”——她在屋后找到李队长了,并且拖着他的袖子不放。
唐雨林跟着姚妹妹笑起来。
趁着吃饭,唐雨林和李东方达成协议:他可以暂时不出工,替李东方管教队里的几个痞子。那几个痞子老在集市上转悠,喝酒赌钱,扰乱地方治安。
这顿饭,姚妹妹喝的酒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的还多。酒至酣处,她撅开丈夫跟李东方发牢骚:“说什么我也要离开你们这个地方。我是很认真的一个人,我说的话都是真话。我为什么说真话,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小,父母哥哥都宠我,所以我胆子大,不怕得罪人。我这个人天生有福,从来没有吃过亏。你是农民阶级,我是工人阶级。哪,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都应该说真话。我要得罪人了——你们这个地方真是野猫不拉屎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没有。我保证你没见过小笼汤包和虾仁烧卖。”
李东方神往地问:“虾仁烧卖是什么?”
唐雨林从来就管不住姚妹妹,他站起来对好脾气的李队长说:“她这种言论,该枪毙。交给你好好教育,我要溜之大吉了。”
唐雨林提着枪出去了一阵。傍晚,他一无所获地回到家。姚妹妹在房间里睡觉,圆脸上睡得一团粉红。厨房里,李东方还呆呆地坐在那里,看见唐雨林走进来,脸上什么表示也没有,站起来就走了。唐雨林走到屋子外面,问踢毽子的女儿:
“你妈下午怎么了?”
女儿说:“下午没怎么。”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人中,我父亲是仁者,司马是智者,唐雨林是侠客。这三种人,只有侠客具有这样的两面性:既有令人生畏的铁石心肠,又有无处不在的悲天悯人。
唐雨林遵照与李东方订下的协议,每日到集市上去转悠。那几个泼皮确实难缠,但唐雨林是何等样人,连吓带骗,没几天就把这帮泼皮收服了,令他们不敢再扰乱百姓。他也确实向他们动过武,那是他实在生气不过,把猎枪搁在一边,捋下几根柳条,狠狠地揍他们的屁股,把他们揍得四下里逃窜。后来,他就给他们表演枪法,谈城里的见闻和吃穿用度,给他们做红烧野鸭煲西瓜野鸡盅什么的。如此不出半年,他就是那几个泼皮家里的常客了。他们在一起有许多事情可做,譬如打猎、赌博、空谈。他们都觉得相识是缘分。
唐雨林对泼皮们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的朋友……”泼皮们响应:“是朋友啊!”
唐雨林又说:“有时候,我是你们爹。”泼皮们再次响应:“是老爹啊!”
这种富有层次的关系肯定给唐雨林带来了莫大的愉悦,不然的话,他为什么经常在外面不回家呢?不想姚妹妹炒的南瓜子,也不想苏州带来的五窨花茶。
这就冷落了姚妹妹。
姚妹妹确实是在这时候与李东方好上了,一件看上去极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一件非理性的事件,一件考验人类智商的事件,一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事件。每当这样的事件发生后,我们冥思苦想,智商受到极大挑战。我们只能这样猜度:这是不正常的事件。

初夏的一天,唐雨林如往常一样,扛着枪到他的一个小泼皮家里去。坐在人家屋外的苦楝树下,喝酒猜拳,热闹到半夜,他觉得露水渐重,就对泼皮们说:“散了散了吧。”泼皮们上来按住他,说:“你老人家不是说今晚要住这里吗?”唐雨林诧异道:“我什么时候说了?”泼皮们一齐回应:“说了。”唐雨林一头迷雾,抓耳挠腮地想了片刻,站起来果断地说:“没说。回去。”
他说走就走。
泼皮们跟在他后面,不住嘴地劝:“住吧住吧,老爹!再睡一刻天就亮了,不在乎这一时半刻地赶回去。”
唐雨林不理睬他们,他心里一个劲地想赶回去。他突然发现,这世界太空旷了,令人想起一些让人不安的物事。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片刻,觉得身后有异样。回头一看,泼皮们全都跟着他,默默地,像一群鬼魅,难怪他听不到声音。他生气了,把枪从肩膀上卸下来,举起枪柄作势要打过去。这一次,没有发生他预想中的逃窜场面,泼皮们不动。
那,我们就不送老爹了。
老爹你留神脚下,慢慢走。
不管有什么事,老爹你明天一定要过来喝酒。

雾渐渐地深了,漫过了路面,淹没了唐雨林的脚,四周围全是湿淋淋的麦田。湿透的麦苗在深夜里也醒着,发出异样的香味。有一点风吹过来,卷不动浓重的雾,却把唐雨林的脸吹得冰凉。
到了家。
家是三间草房,冬暖夏凉。西边是吃饭的地方,女儿的小床安在中间,他和姚妹妹的大床在东边,那是他的天堂。
天堂里有了陌生的声音,这就是泼皮们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的原因。
唐雨林愣在窗口。
他听到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姚妹妹说的,“我家老唐说我的皮肤像天鹅绒。”第二句话是李东方先生说的,“我要做你用的草纸。”
唐雨林把枪倚在窗子下面,走到邻居的屋后,那里有一座隔年的麦草堆,他就坐下来,偎在草上。他有些后悔回来了,按照惯例,过了半夜,他就住在别人家里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唐雨林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去。姚妹妹在厨房里烧粥。唐雨林走近她坐下。枪就靠在墙壁上。唐雨林对姚妹妹说:“你过来!”姚妹妹看了他一眼,坚决地说:“不。”唐雨林再次命令:“过来!”姚妹妹再次拒绝:“不。”于是唐雨林问:“是不是你比我有道理?”姚妹妹看都不看他一眼,说;“我要把粥烧好。”唐雨林无可奈何地说:“好吧,等你把粥烧好,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姚妹妹说:“你揍!”
过了一会儿,姚妹妹把粥烧好了。她拿了酱菜和筷子放在唐雨林的面前,盛了满满的一碗烫粥端过来了,到了唐雨林面前,她跪下了。认真地跪着,把粥放到他的桌子上,然后把脸伸过来,说:“你打吧。打了,大家就好过了。”
唐雨林想,我要上了这样的女人,就得为她放弃正常生活的愿望。美貌的女人会害死男人,头脑简单的女人也会害死男人。这个头脑简单的女人会害死两个男人的。他伸手摸摸姚妹妹散乱的头发,心情沉重地告诉她:
“你这是送人家死啊!”
侠者唐雨林一手拉起姚妹妹,把她拉到自己的腿上坐下,一手端起粥碗,“呼噜呼噜”地一气喝完。然后,一手推开粥碗,一手推开姚妹妹,提了猎枪就走了。
他在李东方必经的土路上候了三天。第四天,李东方出现了,空着两手,一脸憔悴,裤管和袖管看上去更空空荡荡了,“T”字形的人小了一圈。奇怪的是,面对猎枪,他的神情竟是坦然的,眼眸还是晶亮的——亮得和先前不大一样,先前是认真,现在有点像是营养不良。唐雨林知道,三天,足以让这个疯女人的儿子找到生存下去的办法,他比他的母亲要顽强得多。
唐雨林放下枪,让他说话。
他说话了。他的语气是不卑不亢不愠不火的,没有任何让唐雨林挑剔的地方。
“我是该死。”他仿佛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但是有一件事我搞不清楚,死不瞑目。”
唐雨林点点头。
李东方面不改色地说下去:“什么叫天鹅绒?”
唐雨林又端起枪:“天鹅绒是一种布料。”
李东方呆滞地看着唐雨林的枪。
唐雨林想,毫无疑问,这是个阴谋。他在乞命。
“滑溜溜的一种布料,有点像草地,有点像面粉。”
这一次,李东方的脸露出了唐雨林熟悉的迷惘,那种真实的迷惘,他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毫不掩饰的迷惘。唐雨林想,这确实是个阴谋,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阴谋。这个阴谋里有着让人不可忽略的东西,你无法让一个人带着真正的遗憾死去。况且这个人有过那样的母亲。
唐雨林放下枪,点点头。李东方慢慢地离开了。
现在的问题是,唐雨林必须让李东方明白什么是天鹅绒。如果李东方拒绝明白的话,唐雨林的计划将变得遥遥无期。
唐雨林扛起枪回家了。他从不后悔。

这一阵子,唐雨林和李东方两个人都很忙。一个忙于教,一个忙于学。学生老是听不懂,老师老是教不会,好在两个人都不着急。那一阵子,村子里的人都看见了这两个人垂头丧气的模样,经常有人问李东方,你在干什么呢?李东方就沮丧地说,我在想事呢。也有人问唐雨林,你老人家在干什么呢?唐雨林就恶狠狠地说,想事呢。于是很多人都说,他们都在想姚妹妹呢。
这样过了一个月,唐雨林知道李东方确实无法明白天鹅绒是什么东西。这个叫李东方的男人已经越过了死亡的恐惧,专注于某一样事物的研究。这种特性与他的母亲是一样的,坚韧和脆弱相隔着一条细线,自我的捍卫和自我的崩溃同时进行着。
唐雨林明了这一点。他怜悯李东方,他又别无选择。
又过了一个月,已经很热了。有一天的傍晚,唐雨林站在屋前眺望落日。西边的天空上不断变幻色彩,从桔红到桔黄是一个长长的芬芳的叹息,从桔黄到玫瑰红,到紫色,到蓝灰,到烟灰,是一系列转瞬即逝的秋波。然后,炊烟升起来了,表达着生活里简单的愿望。土地上生长的每一样庄稼、每一棵树、每一丛草,都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生机是这么直白而一览无余,令人感动。
唐雨林当天晚上就出发回苏州了。他的心越来越柔软,再不行动的话,也许他就要放开李东方了。

他先是到了苏州,所有的布店都没有他要的东西。他又到了上海,上海有他的一些曾经发达过的亲戚,他小时候见过几位女眷用过天鹅绒的制品。在上海一无所获后,他又到了北京,北京的亲朋做着不大不小的官,不大不小的官说,这种布料非常稀少,相当可观的官才能凭票证购买到。
他一无所获地回来了,但他给姚妹妹带来了扎辫子的绸带子,给女儿带来了一只小布娃娃,给那群泼皮们带来了几瓶酒。和去时一样,他回来的时候也是傍晚,要暗不暗的当口。他已经看见李东方放工回家了,他在自家屋后的菜地里干活。
唐雨林提起枪就走。姚妹妹跟在他身后,走了一程,不敢再跟下去。
片刻之后,唐雨林和李东方见面了。李东方蹲在菜地里,略显惊惶地打量从天而降的唐雨林,他的前后左右,全是高而茂密的芦苇,——一个绿色的深渊。
唐雨林威风凛凛地问:“我就是跑遍全中国,也不一定找得到那样东西。你说怎么办?”
李东方从地里慢悠悠地站起来,用平常的口吻对唐雨林说:“你不必去找了,我想来想去,已经知道天鹅绒是什么样子了。”他接着说,“跟姚妹妹的皮肤一样。”
唐雨林端起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枪打死了李东方。他终于找到了行动的机会,他知道,若是他放弃这次机会的话,也许他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当然,这机会是李东方主动给他的。

一切都结束了,唐雨林进了监狱,到现在他还在监狱里度他的漫漫长夜。每年的大年初一,我父亲想起老朋友唐雨林,总会像个妇人一样感时伤怀。这个杀人事件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如果李东方拒不明白天鹅绒这样东西,唐雨林会不会让李东方的生命一直寄存在他的枪口上?
答案是会的。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唐雨林是个侠骨柔肠的男人。他如果想杀李东方,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一定的时候。可以这么说,这是李东方自己找死。疯女人的儿子在一刹那驾驭着自尊滑到了生命的边缘,让我们看到自尊失控之后的灿烂和沉重。

李东方死后的若干年后,公元一九九九年,大不列颠英国,王位继承人查尔斯王子,在与情人卡米拉通热线电话时说:“我恨不得做你的卫生棉条。”这使我们想起若干年前,一个疯女人的儿子,一个至死都不知道天鹅绒为何物的乡下人,竟然说出与英国王子相仿的情话:“我要做你用的草纸。”
于是我们思想了,于是我们对生命一视同仁。

2002年2月9日完成

2002年2月14日修改

发布于《人民文学》2002年第四期

收入中篇小说集《天鹅绒》山东文艺出版社2003-6-30出版

作者简介:江苏苏州人。1964年6月生。1994年开始发表小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成长如蜕》、《钱币的正反两面》,著有长篇小说《美哉少年》。成名作《成长如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5
1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天鹅绒》,作者叶弥,属于短篇小说
2 2007年作品被姜文改编为电影《太阳照常升起》。
3 叶弥,江苏苏州人。1964年6月生,1994年开始发表小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成长如蜕》、《天鹅绒》、《钱币的正反两面》,著有长篇小说《美哉少年》。成名作《成长如蜕》。
4 全文阅读地址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83542/12231286.htm
第2个回答  2008-05-29
《天鹅绒》
http://www.douban.com/review/121278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5-29
是电影吧...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什么
1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天鹅绒》,作者叶弥,属于短篇小说 2 2007年作品被姜文改编为电影《太阳照常升起》。3 叶弥,江苏苏州人。1964年6月生,1994年开始发表小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成长如蜕》、《天鹅绒》、《钱币的正反两面》,著有长篇小说《美哉少年》。成名作《成长如蜕》。4 ...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什么
1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天鹅绒》,作者叶弥,属于短篇小说2 2007年作品被姜文改编为电影《太阳照常升起》。3 叶弥,江苏苏州人。1964年6月生,1994年开始发表小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成长如蜕》、《天鹅绒》、《钱币的正反两面》,著有长篇小说《美哉少年》。成名作《成长如蜕》。4 全文阅读地址 http:\/\/...

hi,海明威小说改编的《太阳照常升起》,你有电影吗,好像是80年代拍的...
《太阳照常升起》为电影名字的只有07年姜文拍的一部,但小说原著是《天鹅绒》。还有一部却是日剧,是11年拍的,更是南辕北辙。亲,是不是记错了,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好像就没有再任何资料中见到被拍成电影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电影的片名有什么寓意?
叶弥的原著小说《天鹅绒》非常短,根本不够一个电影,但是它本身具有非常吸引人和刺激人的灵感。经过姜文再创作之后的作品,变成了一个梦,一个属于姜文记忆里的梦。很多好的电影是从梦里来的,这梦并不一定指的是躺在床上睡了一觉的梦,而是人的很多梦想。于是,《太阳照常升起》如同发生在远古或未来,或者是另一个世...

《太阳照常升起》的原著小说是什么
1. 故事发生在1967年的中国,讲述了乡下女人弥和她的儿子李东方的生活。弥非常贫穷,但她对幸福的回忆是吃过的几顿红烧肉。她的儿子李东方在学校里表现很好,但她认为他应该回家帮忙养家。弥为了买一双袜子,把儿子的学费拿去买了肉,结果肉丢了,弥因此疯了。2. 唐雨林一家下放到弥所在的村子,...

电影《太阳照常升起》讲的是什么事??
第一部分:疯 开篇是一双性感女人的脚,把我们带进一个云山雾罩的村子,村里的房子顶上开花,动物色彩绚丽,路是白色的沙滩,周韵因为做了一个梦去买鞋,买了鞋之后看见了逃学的儿子房祖名,她干脆让儿子退学。第二部分:恋 一所大学里,姜文与陈冲有染,但陈冲暗恋着黄秋生,姜文又跟黄秋生是好朋友...

太阳照常升起周韵为什么疯
的误导,后来才发现,原著小说其实跟姜文的这部电影没什么太大关系,估计小说的作者叶弥看到《太阳照常升起》也会晕上一阵子。关于周韵发疯的原因,与其说是因为一双鞋,倒不如说是因为男人。影片中那座她用圆石建造的房屋有着象征意义——象征了她受过严重创伤的内心世界:房屋里所有的物件都是破碎的。

述平的个人经历
随后,他在姜文的三部影片《鬼子来了》、《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中担任电影剧本主笔。姜文始终选择述平合作,就是因为“述平是个会写书的人,我可不会,但我可以看点儿,因为我认为看总比写省些力气。那就让他继续写吧,我们来看。多好。他好多小说写得特别好,而且特别色。不是那种贬义的色情,它主要是写...

太阳照常升起
叶弥的原著小说《天鹅绒》非常短,根本不够一个电影,但是它本身具有非常吸引人和刺激人的灵感。经过姜文再创作之后的作品,变成了一个梦,一个属于姜文记忆里的梦。很多好的电影是从梦里来的,这梦并不一定指的是躺在床上睡了一觉的梦,而是人的很多梦想。于是,《太阳照常升起》如同发生在远古或未来,或者是另一个世...

穷困潦倒时妻子陪他共患难,声名大振后他为何抛弃她?
婚后第二年,海明威发表了处女座《三个故事和十首诗》,并创作了一些短篇小说。儿子出生后,家里的开支变大了,海明威就辞去了报社的工作,此后专注写作。1926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出版了,一下子使他声名大振,海明威也成了“迷惘的一代”作家的代表。然而成名后,海明威与哈德莉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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