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11月份向公司领导请事假2日去外地办事,领导口头同意后便购买了12月份的机票。从外地回来后找领导签假条,领导故意为难拒绝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准备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由予以辞退我,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证据补充:我们是不定时工作制,公司要求考勤。

第1个回答  2014-01-03
您好。劳动关系的案件,向来是最复杂的,牵扯很多因素。请问你和他是否签有劳动合同?追问

签了,3年。

追答

合同中是否注明了旷工多久就能够辞退员工的条款?

追问

合同中写明了附件有《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中写了无故旷工予以辞退。

追答

无故旷工几天写了么?

我估计你的情况,是被领导算计了,人家既然要辞退你,说明人家一定已经研究好政策了。你在工作期间是否给你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追问

您稍等我核实一下员工手册内容。社保公司有缴纳

追答

追问

无故旷工3日

追答

你旷工两日?对吧

追问

是的

追答

那公司无理由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想继续工作就去和老板谈谈,如果你也不想干了,可以到当地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追问

谢谢您

追答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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