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警开具的简易程序的交通处罚决定书不缴纳罚款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吗?

我都在家门口了交警尾随我后面突然超车截停我,说我的车位年检,我说刚开过罚款的,6晚上开的到25号超过15天了,我说通融一下吧,我说下午就去年检,他说不行非要罚款给我再次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决定书,200扣1分和上次的一样,我憋屈啊!上次的我缴纳了,这次我不打算缴纳了,会受到什么影响呢?请具体一点谢谢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第一:未年检,要扣3分,所以扣1分是不对的。扣1分应该是强制措施(扣车)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7条以及公安部111号令规定,“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第二:年检的时限是月底。只要月底前检车或者在月底前开出检车流程单并及时检车就没事。
第三:过了年检时间,必须开一张扣3分的超期未检罚单,并交款后,才能检车。
第四:你都开过罚单了,为什么要超过15天不去交钱检车?
第五:超过15天,不去检车,再罚你的话,建议你到开单交警所属单位申诉看看官方的解释,严格的说,你开了罚单说明你知道自己的车没有检,过了15天还不去检车已经不太符合常理,同时,一但出了事故,保险会拒赔,损失也由你自己承担,但你已开过罚单又给你开一张的情况比较少见,估记你是被盯上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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